商标转让和商标转移的区别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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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和商标转移的区别都有哪些?

作者:惠州正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31 08:38:54

现在很多人会选择注册商标,也有很多人会选择转让商标,那么转移商标又是什么?下面惠州商标注册就给大家介绍商标转让和商标转移的区别都有哪些?

首先,我们从定义上来理解:商标转让:是指商标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对其商标申请权或商标权的一种重要的处分方式,是指商标申请人或者注册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申请中商标的申请权或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商标移转:是指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情形。主要是因商标权主体消灭由其继受人继受商标权。商标权的转移不同于商标权的转让,它不是双方法律行为,它是被继受人消灭这一事件引起的,只要继受人表示接受商标权并向商标局履行转移注册商标手续即可实现商标权的转移。商标转让和商标移转虽然都会导致权利人发生变动,但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

1、商标转让往往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发生的积极结果;商标移转则是基于当事人意思以外的客观事由而发生的消极结果;

2、商标转让在商标局予以核准公告时发生法律效力;商标移转则是导致商标移转的客观事实发生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3、转让并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受让人自核准公告之日起取得商标权,对于之前的侵权行为无权主张;商标移转则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继受人可以对移转之前的侵权行为主张权利。   

关于注册公司这一话题,相信很多创业者都对公司注册的费用格外关注,这在地区来说也是如此。接下来,本文将对“注册公司需要多少钱”这一问题进行具体回答。一般来说,有关于在注册公司所需准备的费用,注册公司代理提示,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注册资本(认缴制无需提供)。注册资本是企业在工商局登记的资本总和。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在成立之前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注册资本以及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不过,当前我国公司注册已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工商登记也无需再提供验资报告,因此,有关于注册资本的缴纳,企业只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即可。所以,在公司注册初期,采用认缴制注册公司则不需要考虑这方面花销。  

2、地址租赁。创业者在注册公司,一般都要求使用办公地址用途为商用性质的注册地址。若创业者本身拥有这类场地,则此部分费用也可忽略不计。但如果创业者没有这类注册地址,那么就需要进行注册地址租赁。通常情况下,有关于注册地址租赁费用,其大多根据创业者选择注册地址所属城区、地段以及硬软件设施配备条件的不同,实际花费可分为数千元至数万元/月不等。  

3、其他小额支出。除上述两方面公司注册大额支出外,创业者在注册公司还需花费一些其他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有:(1)材料打印费。工商登记需要提交一定的注册材料,因此创业者便需将材料打印好并盖章提交给工商部门。通常该部分费用一般只需要数十元便可以搞定。  

(2)印章刻制费。公司经营过程中需要用到各种印章。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等等,一般而言,该步骤制作费用大致需要500-800元。  

(3)银行开户费。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开立基本账户,以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所以,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创业者还需完成该项工作。根据当前各银行收费标准,该环节花费通常需要600-800元不等。  

(4)购买税控设备及发票。公司成立需要记账报税,所以需要购买税控机及发票。在大多数情况下,该部分支出通常需要千元左右。

当你想要注册商标时,发现自己注册又费时又费力,这时你可能想到找一家商标代理机构委托办理,但是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上各类代理机构参差不齐,这时可能有人会选一些所谓的“物美价廉”的商标代理机构,但选择这些会带来哪些风险呢?

一、不能有效避免注册风险 低价意味着几乎无利可图,所以他们不会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作详细的商标查询,那商标的品牌保护更别谈了,基本上只是做一个简单的查询,就直接提交,所以注册成功率非常低。

二、商标权利不能完全得到保护 注册商标时,商标代理人会对申请人提出的产品做全方位的分析。比如说注册商品中是餐饮,商标代理人会给申请人做品牌分析,咨询是否会发展APP注册等业务。如果遇到低价的代理机构,很可能就把这个过程省略了。申请人的商标权益就不能得到完全保护。

三、用申请人的钱作为融资 商标代理人有可能把申请人的申请费用作为投资,用作其他行业或理财产品上,而不是第一时间递交给商标局,为此而耽误了很长的时间。更有些代理机构,拿到申请人的钱,投融资失败,干脆直接跑路,关门大吉,这种案例已经出现过很多起了。 这样导致商标申请人不能按时拿到商标证书,而且,在此几个月的时间,会导致其他企业将商标抢注。

四、借低价揽客户后期加收费用 有些商标代理公司先以低价吸引你,借以审查费、公告费、监控费、授权费、领证费等收取一定的费用,一般以此接口收取几百元等不大数额,如果你不给的话,就被告知无法得到商标,最后申请人只能被迫给钱。这样算下来,花费其实比正常的费用高很多。

五、百分之百包注册成功 骗子代理机构对外宣传中说包百分之百注册成功,不成功退费。企业提交的材料却并不上交给国家商标局。过一段时间说商标没注册成功,再退一部分钱给顾客。

六、凭空消失 收钱后不报国家商标局再人间蒸发因为注册下来商标的时间很长,要一年以上时间。骗子代理机构利用注册一个商标所花的时间很长,将企业的钱收够后,不上报商标局。再过一段时间事务所整个蒸发消失掉。

七、收取公告费 在商标公告之后,发函给公告期的企业称商标必须付费在该中介的网站上展示一段时间,才能交付企业使用。并且从言辞上将商标展示和商标公告混为一体,很多不明就里的单位由于对商标法不清楚,糊里糊涂的交了钱。 虽然大家都喜欢物美价廉的商品,但是物美价廉也往往会出现很多残次品,所以“无底线”、“无节操”的低价,背后可能隐藏巨大的漏洞。

商标权主体又叫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商标权的原始主体是指商标注册人,继受主体是指依法通过注册商标的转让或者移转取得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主体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及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它们是商标权利的享有者。

商标权主体的范围

1、商标权的原始主体

根据1993年修改的我国《商标法》第4条、第9条和1993年第二次修订的我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有以下两类:第一,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第二,符合法定条件的外国人和外国企业。鉴于上述规定对我国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要求过于苛刻,禁止我国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规定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且不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因此,2001年第二次修改的我国《商标法》对关于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规定作了重要修改。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该商标注册申请人就成为了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商标权的原始主体。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的同一商标被核准注册后,该商标注册申请人就成为了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商标权的共有原始主体。

我国《商标法》第17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照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办理。”也就是说,作为商标权主体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有与商标有关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有与商标有关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办理中国人或者中国企业的商标注册事宜。如果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签订与商标有关的协议,也没有共同参加与商标有关的国际条约,也不办理中国人或者中国企业的商标注册事宜,那么,该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就不能成为我国商标权的主体。

应当说明的是,这里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商标权的继受主体

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可以依法转让其注册商标。作为商标权原始主体的自然人死亡后,该注册商标可以依法移转给其继承人;作为商标权原始主体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该注册商标可以依法移转给有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注册商标的转让或者移转取得商标权后,就成为该商标权的继受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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